青島市將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統一整合為一次性創業補貼。按照最新規定創業者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1萬元、1.2萬元、3萬元三個標準,但是很多人員在申請創業補貼時,會有相關問題,下面我們將在青島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的相關問題進行總結
1、非小微企業可以申請創業補貼嗎?
可以,根據青島市創業補貼的相關規定,如果注冊公司不是小微企業,那么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創業者可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1萬元,比小微企業少了2千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為注冊時間短而沒有進入小微企業名錄,可以過段時間查詢,一般在滿足小微企業的情況下,半年以上會進入小微企業名錄
2、個體戶一次性創業補貼的申請方式
首先,青島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主體為創業企業,對有員工的個體戶,一次性創業補貼資金發放至公司當前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對公銀行賬戶。沒有員工的個體戶,創業補貼資金會提取創業者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撥付補貼資金
3、青島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有申請期限嗎?
(一)對2011年10月1日—2013年10月1日創辦的創業實體,符合條件的按原政策規定申領5000元標準的一次性創業補貼。符合條件的需在2022年4月25日及以前并申請補貼,逾期不再受理。
(二)10000元標準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申請補貼期限分為兩個節點:
1)、對 2013年10月1日—2020年4月30日期間,工商注冊創辦創業實體申請補貼的,自2020年4月8日起至2023年4月7日止,此時間段內提出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逾期將不再受理;
2)、對2020年5月1日及以后工商注冊創辦創業實體申請補貼的,自工商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出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逾期將不再受理。
(三)小微企業申請1.2萬-3萬元標準一次性創業補貼,分為兩個標準:
1)、對創辦小微企業的創業者,法人須在創業實體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含其非法人分支機構),補貼標準提高到1.2萬元;
2)、對小微企業創業者符合補貼條件且另吸納其他勞動者3人及以上就業(不含法人)且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的,補貼標準提高到3萬元。